您所在的位置: 邵雷雷律师美国上市团队 >操作务实
邵雷雷律师美国上市团队是由京师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邵雷雷律师领衔,团队成员超过30人,多年相关行业经验、丰富的行业资源;对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纳斯达克股票交易所(NASDAQ)有深入研究,是国内... 详细>>
律师姓名:邵雷雷律师
电话号码:010-50959999
手机号码:13911177713
执业证号:11101201010410848
执业律所: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随着近年来国家的高速发展,很多公司都会选择去境外发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境外上市,如果公司境外上市的话,对公司的好处是很多的,企业在境外发展可以提高企业各方面的素质,有上市也就会存在于公司退市的情况,那么,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怎样?下面就由律师为大家进行解答及分析。
一、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怎样
境外证券交易所对作出上市公司退市的决定一般都比较谨慎,并规定了非常复杂的程序。
如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802 02规定了以下程序:
(1)交易所在发现上市公司低于上市标准之后,在1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
(2)公司接到通知之后,在45日内向交易所作出答复,在答复中提出整改计划,计划中应说明公司至迟在18个月内重新达到上市标准;
(3)交易所在接到公司整改计划后45日内,通知公司是否接受其整改计划;
(4)公司在接到交易所批准其整改计划后45日内,发布公司已经低于上市标准的信息;
(5)在计划开始后的18个月内,交易所每3个月对公司的情况进行审核,其间如公司不执行计划,交易所将根据情况是否严重,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6)18个月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通知公司其股票终止上市,并通知公司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7)如听证会维持交易所关于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交易所将向SEC提出申请;
(8)SEC批准后,公司股票正式终止交易。由上述情况可见,交易所决定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最长要经过22个月的时间。
二、香港联交所的退市程序包括四个阶段:
公司须定期公告其当前状况;
(2)第二阶段:第一阶段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不符合上市标准,并要求其在6个月内,提供重整计划(ResumptionProposal);
(3)第三阶段:第二阶段结束后,如公司仍不符合上市标准,交易所将公告声明公司因无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退市,并向公司发出最后通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一般是6个月),再次提交重整计划;
(4)第四阶段:第三阶段结束后,如公司没有提供重整计划,则交易所宣布公司退市。
以上就是关于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怎样的知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的介绍可知,境外证券市场上市公司退市程序是有相关规定的,必须要合法合规才可,如果大家还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可以直接致电咨询律师,律师会为您专业解答。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电话:010-50959999
传真:010-50959998
手机:13911177713